1、有一年以上的建材、门业经营经验,有知名品牌代理运营经验者尤佳;
2、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较强的市场操作能力及良好的社会合作关系;
3、具备经营资格和固定的经营场所;
4、签订并遵守浙江舒福家门业有限公司专卖店经营合同,须按专卖店的营业范围,专卖浙江舒福家门业有限公司产品;认同且愿意执行浙江舒福家门业有限公司
相关的市场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条约、结算政策、广告促销方案等;
5、专卖店统一按浙江舒福家门业有限公司制定的VI系统及装修标准进行;
6、按规定建立足够数量的形象店、专卖店,并能严格按浙江舒福家门业有限公司VI手册要求装修舒福家形象店。省会和重点城市主形象店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其他地区城市主专卖店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
7、积极配合浙江舒福家门业有限公司开展经销区域内的广告、公关及促销活动,并愿意承担部分广告、公关及促销费用;
8、保证完成浙江舒福家门业有限公司合作产品经销区域的销售定额及其他市场目标(如市场占有率、分销网络建设目标等),保持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的持
续稳定增长;
9、交纳规定金额的保证金;能完成季度、年度销售任务。